时间:2020-04-09 16:17
黄少安,男,1962年生于湖南省洞口县,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著名经济学家,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四个一批”人才和“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现任山东大学经济研究院(中心)院长,山东发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兼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理论经济学学科组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科基金评审专家。曾于1987年破格晋升为讲师,1994年破格从讲师晋升为教授。1999年入选国家人事部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2000年入选国家教育部优秀跨世纪人才。2001年获全国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奖。2006年遴选为教育部“长江学者”。出版主要专著6部,科学论文300多篇,其中《中国社会科学》6篇,《经济研究》21篇,重要SSCI期刊3篇。先后获得孙冶方经济学奖、首届“中国农村发展研究奖”,还10次获得全国高校和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曾经三次作为首席专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和国家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
黄少安是我国产权理论和制度经济学基础理论及其比较研究的最早开拓者和持续研究者之一,是该领域的领军人物。
(一)产权理论和制度经济学的基础理论及其比较研究方面。20世纪80 年代开始研究马克思的制度分析、产权理论和现代西方制度经济学,写成专著《产权经济学导论》(1995年山东人民出版社出版,2005年经济科学出版社再版),是我国该领域开创性的专著之一。
(二)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研究方面。例如,立足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经验事实提出并论证了制度变迁的三个新假说(孙冶方经济学奖)、提出并论证福利刚性原理及其如何避免福利陷阱、体制转轨不同步与经济增长契合理论、 “租税替代原理”与房地产发展等。如何评估和应对填海造地、济南市向南发展等对策性成果,通过国家和省主要领导的重视,起到了改变现实的作用。
(三)中国农村经济研究方面。主要是对中国不同时期土地产权制度与农业增长、中国农村发展战略的理论总结等,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开始对农民以承包地入股现象研究、90年代初提出并且论证的土地“准股权”,实际上是承包地“三权分置”中的“承包权”,该成果也获得了首届“中国农村发展研究奖”。
(四)人类合作行为的经济学分析研究方面。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提出经济学应该从以研究竞争为主转向以研究合作为主,结合中国传统文化和脑神经科学的新成果,初步构建了研究人类合作行为的理论框架,具体探索了合作剩余及其分配、合作与经济增长等。
(五)对两个经济学交叉学科的贡献。是法经济学和语言经济学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的主要开拓者、组织者和领导者。分别于2003年和2009年发起组织“中国法经济学论坛”和“中国语言经济学论坛”,在全国率先培养“法经济学”和“语言经济学”的博士生,且出版《语言经济学导论》和发表一系列论文。
(六)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方面。在山东大学领导组建了一个包括千人计划专家、长江学者、国家社会科学领军人才、泰山学者、中组部青年拔尖人才在内的优秀团队,在制度经济学和产权领域,处于全国领先地位,其他领域也迅速发展。而且还帮助中央财经大学组建了一个优秀的理论经济学团队。至今为止,已经培养博士70多位,硕士研究生100多位,分布在各个行业。其中已有8位在国内大学破格晋升教授(其中4位从讲师直接破格晋升教授),1位在国际顶尖大学破格晋升教授,多位在国际一流大学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