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09 16:07
樊丽明,女,汉族,1958年10月出生,山东高青人,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兼任教育部财政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财政学会副会长、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等职。1978年3月入山东大学经济学系学习,1982年2月入中南财经大学财政金融系攻读硕士研究生,1984年12月毕业留校任教,1986年9月山东大学经济学系任教,1996年9月入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学习,获经济学博士学位,2000年11月至2003年5月在厦门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01年11月至2002年5月在美国杜克大学做高级访问学者。曾任山东大学经济学系副主任、经济学院副院长、院长等职。2003年9月任山东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2012年6月任上海财经大学党委常委、校长,2017年4月任上海财经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2017年7月任山东大学校长(副部长级)、党委副书记。承担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建设工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软科学基金等多项国家级研究项目,在《经济研究》、《管理世界》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00余篇,获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三等奖各一项、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三项,多项研究报告获党和国家领导人肯定性批示。
樊丽明在财政理论与政策、税收理论与制度、高等教育管理等研究方面成果众多。
学术研究坚持面向国家和社会现实重大问题,坚持实地调查开展研究,坚持立足中国国情。首次系统分析了GDP总量、统计的GDP、可税GDP、GDP的产业结构等不同层次的GDP以及税收漏损率对税收数量的影响,详细阐述了税收调控与税收中性的辩证关系以及税收调控的局限。并且以大量实地调查为基础,在全国率先得出大口径税负过重、小口径税负偏轻的结论,研究清理规范收费以及“费改税”的改革思路,尤其就农村税费改革提出税费捐分流治理减轻负担的改革建议。对于公共品供给,系统研究了政府供给、市场供给和自愿供给三种方式的运行机理、作用边界及相互关系,对中国公共品市场供给和自愿供给进行了实证分析。
作为山东省高等教育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副主任委员、“山东省百人理论人才”入选者、首批现代金融服务产业智库专家、山东省政府特聘咨询专家,一直坚持教学科研与服务社会相结合的理念,利用自身研究优势,结合社会需求,进行了多项委托研究,对山东省税负水平、农村税费改革、产业结构调整、宏观经济运行等问题专题调研,多次应邀到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山东省发改委、山东省委党校等单位或部门就宏观经济形势与宏观调控、社会综合治税、基础设施的市场化改革等做专题报告,提供咨询,供领导决策参考。